本文件按照GB/T 1.1-2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质量有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见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本文件代替GB 10343-2008《食用酒精》。与GB 10343-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g)更改了检验规则和标志(见第7章、第8章,2008年版的第6章、第7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用酒精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本文件适用于食用酒精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94.2酒精通用分析方法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馨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用酒精食用酿造酒精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经发酵、燕留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制造业使用的含水酒精。[来源:GB/T 17204-2021,3.2]3.2超级中性产品理化指标特性优于特级的级别。
4产品分类按原料分为:谷物食用酒精(谷物食用酿造酒精):薯类食用酒精(薯类食用酿造酒精):糖蜜食用酒精(糖蜜食用酿造酒精):其他食用酒精(其他食用酿造酒精)。注:谷物最重要的包含玉米、小麦等,要类最重要的包含木薯、甘薯等,糖蜜最重要的包含甘蔗储蜜、甜菜糖蜜等。
5.3净含量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GB/T 394.2执行6.2理化要求6.2.1乙醇(酒精度)按GB 5009.225执行。6.2.2色度、硫酸试验色度、氧化时间、正丙醇、异丁醇+异戊醇、酸、醋、不挥发物按GB/T 394.2执行。6.3净含量按JJF 1070执行
7检验规则7.1组批7.1.1每班或每天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7.1.2罐车或槽车装的产品,以每一罐车或槽车为一批。7.2抽样7.2.1取样方法如下:以罐车或槽车为单位包装的产品,每一罐车或槽车为个样本,取一个样;a)以桶装、瓶装的产品按表3抽取样本。表3样表
7.2.2从罐内酒精上、中、下三个部位,立式罐按体积2:3:2比例、卧式罐按体积1:3:1比例取样。槽车、桶装样品从中间位置取样。7.2.3每批取样2L,混匀,装入两个棕色细口试剂瓶中,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批号(罐、槽车、桶编号)、等级、取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一瓶检验,另一瓶加贴封条后保存两个月备查。7.3检验分类7.3.1出厂检验7.3.1.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逐批进行检测验证,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方可出厂。7.3.1.2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色度、乙醇、硫酸试验色度、氧化时间、酸、正丙醇、异丁醇十异戊醇和净含量。